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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日期:2023-12-13 浏览

    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网最新消息,为了更好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捍卫法律威严,近日新邵法院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021年5月21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何某某返还周某某工资款60 000元。11月2日,因何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周某某申请执行。同日,法院通过网络查询和传统查询方式查控被执行人何某某名下所有财产。被执行人何某某在履行22 500元后,有合法收入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为了打击老赖嚣张气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23年3月9日,何某某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然而何某某人仍不知悔改,在具有多笔大额收入、支出的情况下,并未支付申请执行人周某某余款,同时并未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

因其恶劣行为涉嫌刑事犯罪,10月18日,被执行人何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0月25日,被执行人何某某家属向周某某支付60 000元,并获得周某某谅解。公诉机关指控被执行人何某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2023年11月22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何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

新邵县人民法院致力于打通“司法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强制执行力度,保障劳动群众的切身利益。